无障碍联邦法律和法律先例
两项主要的联邦法案影响着高校为残疾学生提供的服务. These are, 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和美国残疾人法案, 1990. Federal acts, 持续的法律意见和对法律的解释可能建立先例,影响大学一级服务的提供. 残疾人服务提供者使用这些法律, statutes, precedents, 以及民权办公室(OCR)的调查结果,以发展服务和指导决策.
经修订的1990年《太阳2平台》(ADA)和1973年《太阳2平台》第504条规定,残疾人受到保护,不受歧视,并有权获得合理的便利. 这包括有学习能力的人, physical, sensory, psychological, 医疗和暂时性残疾. 太阳2平台致力于为残疾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工作机会. 在整个校园社区的合作和支持下, 残疾人资源办公室为所有课程提供便利, facilities, programs, 并提供合理的服务, 学术的调整, consultation, 以及技术援助.
Individuals, 谁认为自己受到了太阳2平台基于残疾的歧视, 鼓励使用 申诉程序 解决他们的担忧. 然而,个人可能希望直接向美国海关提出投诉.S. 教育部, 民权办公室, 联合国广场50号, Mail Box 1200, Room 1545, San Francisco, CA 94102, 415.486.5555 or email: ocr.sanfrancisco@ed.gov.
可访问的支持资源
- 通过AIM门户申请住宿
- 在学生残疾资源中心申请考试监考 (SDRC)
- 克莱蒙特学院学生残疾资源中心 (SDRC)